一、案由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专利无效、专利无效行政诉讼
二、案件事实经过
C公司经调查发现,B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销售该专利产品,而该产品由A公司生产。C公司认为A公司、B公司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产品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因涉案产品成交量、库存量大且销售范围广,给其造成巨大损失。因此,C公司于2023年10月22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及模具、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2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我所律师、专利代理师黄振东、侯芳于2023年12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本案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传请求,提交十几份证据。经过口审开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议组审查认定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因此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权人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维持一审判决,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我所律师、专利代理师黄振东、张林参与诉讼,从公证书存在瑕疵导致侵权证据不足、涉案专利是现有技术、被诉侵权产品不侵权、合法来源、无效阶段专利权人自认等方面进行了抗辩,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审理,最终以涉案专利被无效驳回起诉。
三、代理思路
面对专利侵权诉讼案件,需要大量的时间分析设计特征与论证并判断可行的抗辩理由。然而客户在确定委托我所到开庭的时间已经不足十天。此外,案件已经过了人民法院的答辩期,根据法律规定,此时已经无法通过提出无效请求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故一方面准备应诉,一方面准备无效请求,兵分两路,搜集本案证据、大量检索对比文件后,制定了严密诉讼和无效策略,并据此执行。
1. 我方律师通过现有证据不能证明A公司、B公司实施了侵权行为、被诉侵权产品与现有设计实质相同、合法来源、公证书违反客观公正原则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等理由进行了抗辩。
2. 积极应诉的同时提出专利无效请求程序,在检索了相关文献的过程中,专利律师发现涉案专利权的大部分设计已经被现有设计公开,且不同之处属于常见或局部细微变化,不会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有明显的区别,果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2款规定,并提交了包括微信公众号文章截图、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等在内的多份证据。
3. 由于在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的答辩期后才提出的无效,在无效还未出结果之前,人民法院不同意中止审理案件,专利律师向公证机构申请复查撤销公证书程序后,不断和法官沟通涉案公证书具有缺陷以及涉案专利稳定性差的问题,使得承办法官感受到案件的复杂性,并更倾向于等待无效程序决定作出后再进行裁判,最终法官主动联系代理律师提交相关中止审理的申请书并中止审理案件。
四、案件评析
本案在法院有倾向性意见的情况下,能够发现公证书的瑕疵,并通过此瑕疵使得民事侵权诉讼中止,从而使专利律师全身心投入到无效程序中,成功无效涉案专利。虽然专利权人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涉案专利还是被全部无效,迫使民事诉讼驳回起诉,实属不易。
结语
本案是在专利侵权诉讼答辩期后提出专利无效仍中止诉讼程序的典型案例。在被诉专利侵权的应诉过程中,提起针对涉案专利的无效请求,是被控侵权一方的惯常打法,旨在撼动涉案专利的权利基础,使得专利侵权诉讼成为无源之本。但是一旦过了诉讼答辩期,提出无效请求,法院一般不会中止诉讼程序,本案通过发现公证书瑕疵成功中止侵权诉讼程序。
故本案是将民事诉讼程序、无效及衍生的行政诉讼程序、向公证机构申请复查程序相互结合,最终胜诉的。故在应对相似的专利侵权诉讼时,需要制定多维度的策略,利用不同程序的关联寻找对手的漏洞,最终赢得胜利,维护客户的权益。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17782830871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下一篇:返回列表